| 您当前的位置 :每日甘肃 > 论文 > 教育 正文 |
|
|||||||||||||||||||||||||||
天水市建三小学加强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 |
|||||||||||||||||||||||||||
|
天水市建三小学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平安校园”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创建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难度大,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因此,学校把创建“平安校园”作为有效载体,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提高综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真正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该校以打造“平安校园”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健学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一切治安案件的发生,把违法犯罪和安全责任事故保持为零。配合相关部门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实现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显著提高,确保校园秩序良好,使学校及周边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为了把创建“平安校园”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张莉校长为组长、教导处主任为副组长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形成了主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班主任具体抓,任课老师配合抓的管理模式,人人参与,齐抓共管。为了强化综合组织的建设,提高综治人员的工作能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干,层层抓落实。学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维护学校治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落实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副校长协助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细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保证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该校实际,学校坚持集中重点整治与日常长效管理相结合,因时制宜地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治理工作。学校积极和相关部门配合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营业场所,有效制止有害的“口袋”图书在青少年学生中传播。继续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组织开展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他们和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建设、卫生、环保、新闻出版、通讯管理、共青团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学校积极加速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学校校门口设有交通警示牌,每天组织教师护送学生过马路,确保了学生的交通安全。同时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证学生饮食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安全教育。继续完善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学校自身宣传教育的特色和优势,加大法制、纪律、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使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遵纪守法,提高防范意识,共同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通过“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使师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校内安全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有显著改变。为此,学校连续两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被省教育厅、省环保局评为“绿色学校”,省文明办、省交通厅、省公安厅授予“交通安全文明学校”,被团市委推荐为“省优秀红族大队”。 |
|||||||||||||||||||||||||||
|
来源:
甘肃法制报
编辑:
刘英
|
|||||||||||||||||||||||||||
|
| 精彩推荐 | ||||||||||||||||||||||||||||||||||||||||||||||||||||||||||||||||||||||||||||||
|